空中交通用戶服務計劃
Fly Kangwon Co.,Ltd.(以下簡稱“ 江原航空”)根據《空中交通用戶保護標準》(國土交通部公告第2017-208號)發布以下服務計劃。
1.如果您因超售而被拒絕登機
① 江原航空應尋求自願延期,以最大程度地減少非自願無法登上從大韓民國機場起飛的登機延期航班的情況。 [附錄2]我們將逐項解釋決議標準中關於航空(國內和國際旅客)運輸失敗的決議標準,並補償賠償標準金額的最高限額。
2.行李損壞
① 如果在飛機上或在托運行李的控制期內,托運行李造成的損害事實,由托運行李的丟失或損壞所引起的損害,江原航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如果損壞是由於行李的固有缺陷,特殊性能或隱藏的缺陷引起的,則公司不承擔責任。
② 江原航空僅對因個人或其使用者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損失或隨身行李損壞承擔責任。
③ 在協議或國內法律範圍內,因行李遺失或損壞造成的任何損失,江原航空均應負責。但是,當您將托運行李交付託運至江原航空時,如果您先前已在到達地報告過交付的估計價值,江原航空不會證明申報價值超過了從目的地托運托運行李的實際價值。否則,您將對報告的價值負責。
④ 因行李延誤造成的一切損害, 江原航空均應負責。但是,如果江原航空證明其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防止損壞或不可能做到,則江原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取消,退款或更改機票的通知
① 在大韓民國出售機票的情況下,江原航空應在合同訂立前向客戶提供費用,費用免除條件以及取消,退款或更改機票的免除期限。 ”)。
② 江原航空強調字母的大小,形狀或顏色,以使客戶更容易根據條款1識別取消和退款相關的交易條件。
4.在移動區域延遲的情況下
① 對於乘坐飛機的乘客,國內航班的江原航空不會將旅客在移動區域的延誤超過3個小時,將國際航班的延誤不超過4個小時。此處的延遲時間是直到飛機機門關閉起飛之前和起飛之前或直到飛機機門打開降落為止。但是,以下原因適用於例外。
-如果機長認為存在安全或保安原因,例如天氣或政府命令迫使飛機停留在飛機的活動區域內。
-政府機構等建議,返回登機口或登機口以外區域的乘客可能會嚴重干擾機場的運營。
-如果延誤行動時間超過2小時,江原航空將為顧客提供適當的食物。例外是機長確定此類服務可能對安全性構成威脅。
-如果您在移動區域有所延遲,江原航空會每30分鐘通知您延遲的原因和進度。
-江原航空將投入人力和物力來實施緊急計劃以延誤在移動區域的交通。
-江原航空將與韓國機場運營商和移民當局等有關部門進行磋商,以遵守搬遷地區的延遲規定。
-如果延誤超過3個小時,江原航空將立即向當地航空公司報告延誤時間,延誤原因,對乘客採取的措施以及處理結果,並將數據保存2年。
5.改票後的措施
① 江原航空要求政府批准從韓國出售機票時變更內容與預定航班計劃內容不同的業務計劃,或者由於政府未經授權的業務計劃而未按照預定航班計劃運營航班,我們將製定一項行動計劃(提供替代方案,取消,退款等),並將其提交給基礎設施和運輸部長或地方航空管理局局長。
② 如果由於業務計劃的變更,政府對業務計劃的不批准,延誤(超過30分鐘),取消等原因導致,在售票時江原航空無法按照預定的飛行計劃運行。我們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郵件或等效方式將更改通知您。但是,如果您知道您的聯繫信息,我們將在出發時在機場接替您(國內航班30分鐘以內,國際航班1小時以內)。
③ 江原航空應立即將第2段中所做的更改發佈到Internet主頁上。但是,當天更改是一個例外。
④ 江原航空將在售票後針對航班計劃的變更事先制定客戶指南計劃。
6.資訊
① 如果您在韓國出售機票,江原航空會指導您了解票價以及機票的免費允許重量或行李數量。
② 江原航空會告知您,如果您在韓國的代碼共享航班上出售機票,您乘坐的飛機,賣方和運營人,辦理登機手續的航空公司以及適用的行李政策之間可能會有票價差異。
③ 江原航空會在其網站上發布飛機座椅佈局的機上地圖(包括前後座椅間隔和座椅寬度)以及緊急出口位置。
④ 如果行李費或免費行李限額政策發生變化,江原航空將在網站上發布此類信息至少3個月。